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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浙大培训•学浙江经验⑪||浙江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探索和实践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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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市场经济、民营经济的先发省份,浙江省较早意识到了金融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实施加快建设文化大省战略以来,浙江省对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并走在全国前列。浙江的探索与实践,有效激发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优化了文化产业的结构,推动了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


  作者陈立旭,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教授;陈希颜,乔治华盛顿大学硕士
  (本文刊发于《浙江经济》2021年第03期)
  来源浙江经济杂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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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对于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功能,是文化产业发展的“血液”。文化产业(特别是一些小微文化企业)既具有低门槛、轻资产等特征,高度依赖创新创意,存在盈利模式不稳定等问题,又具有高风险等特点。因此,发展文化产业有赖于金融支持。

  与此同时,金融业自身发展过程中,也需要源源不断地寻找新的获利机会,需要通过深度介入文化产业发展。作为无烟工业、可持续发展产业的文化产业展现的巨大增长潜力,可以为金融业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提供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新的利润来源和增长点。

  作为一个市场经济、民营经济先发省份,浙江省较早意识到了金融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2000年出台的《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年)》中,就提出要“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规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国办文化一视同仁”,强调要“加大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把“文化设施纳入城市发展统一规划,在立 项、资金、用地、规费和拆迁安置等方面,给予保证和优 惠”。

  2005年出台的省委《关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决定》, 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文化体制改革以及各项社会事业改革的配套政策,认真落实财政投入、税收优惠、融资投资、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制度等各项政策措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 在这个省委有关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中,除了“财政投入”“税收优惠”等提法以外,首次出现了“融资投资”一词。

  2008 年出台的《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 提出,要围绕发展文化产业这个目标,“完善文化市场准入、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工商管理、投融资、人才建设等方面政 策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外资、社会团体进入国家政策未禁止的文化领域”。在这份新的省委有关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中,除了“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以外,再次出现了与“融资投资”意义相同的“投融资”一词。

  2011年出台的省委《关于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强调,“文化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相关税收优惠”“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对影视发展、 动漫产业、文化走出去等进行重点扶持”。

  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这个《决定》在省委有关文化建设纲领性文件中首次 提出了“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这一政策措施。同一年出台的《浙江省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则在省级 文化发展规划中,首次提出要“设立由国有企业主导的‘文化产业基金’,引导更多的民营资金进入文化产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不断扩大合作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制定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模式”。与以前相比,这些新的提法都使浙江省文化金融政策更清晰、更具体了。

  进入“十三五”时期以来,浙江省在相关实践基础上形成了更加成熟、更加系统的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思路和政策措施。

  2016年出台的《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在总结和吸收“十二五”时期相关实践经验基础上, 把“文化金融服务平台”作为推动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的三大 要素保障平台之一,从推动设立省级文化产业投资机构等多 角度、多方面进行了阐述。

  2017年出台的省委省政府《关于 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再次强调,要推动银行设立文化 产业支行和文创产业专营机构,鼓励各地成立文化产业投资 (发展)公司(集团),扩大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规模,支持文化企业开办投融资平台。这些都标志着浙江省对推动文化 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有了较成熟、较深入的认识,作出了较 全面较系统的布局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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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加快建设文化大省战略以来,浙江省积极发挥市场经济、民营经济的先发优势,先行先试,在创新文化金融的政策体系、组织体系、投融资体系、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以及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文化企业融资平台搭建、文化资本运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走在了全国前列。

  在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前提下,浙江省积极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新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方式,推动设立省级文化产业投资机构,鼓励各级政府设立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培育一批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推动初创文化企业发展

  比如,2009年5月,浙江省设立了首只国有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东方星空文化基金,致力于培育省内文化传播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和新兴文化产业。同年2月,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信托债权基金“宝石流霞”首发。

  2016年初,浙江省首个文化产业金融服务平台“鑫文化”上线。同年,《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宁波市设立主要投资市内文化企业和文化重点项目的文化产业基金、规模为50亿元的浙江文化产业成长基金设立。

  2019年,省政府批准设立首期规模为20亿元的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同年,横店影视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正式组建。

  这些国有和民营文化产业基金发挥了公共财政激励引导和“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成为浙江把文化产业打造成重要支柱性产业和万亿元产业、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发展的助推器。

  针对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浙江省系统谋划和出台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银行设立文化产业支行、文创产业专营机构等,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文化金融产品。

  2013年,杭州市设立了国内首家文创金融专营机构——杭州银行文创支行,其提供的信贷支持,覆盖了影视传媒等重点行业,不仅支持了一批资产结构以无形资产为主、缺少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融资难、融资贵”的真正意义上的文创中小微企业,而且在管理模式、客户培育、产品创新及渠道搭建等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此后,浙江各地陆续设立文创银行,至2019年底全省已有16家。这些文创银行在创新切实有效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比如,相继推出了“影视通宝”等。

  浙江省文化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金融服务,逐步呈现了精准化、立体化的态势。

  近年来,全省不少地方政府还通过举办文化产业项目与资本对接活动,推动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比如,2014年以来,宁波市多次举办以文化金融、产业创投、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等为主题的会议、论坛和相关活动。从2016年开始,宁波市每年举办中国(宁波)特色文化产业博览会,开辟“文化+金融”展区。从2015年开始,台州市也定期举办文化产业与资本对接活动。

  此外,浙江省还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依法合规创新融资方式,运用互联网支付平台等手段融资,引导和规范面向文化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着力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押、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

03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省在推动文化企业上市、实现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作为全国市场经济先发省份,浙江省先于全国其他地方认识到资本市场对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不仅在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而且在推进文化企业上市方面也领先于全国。早在2010年,全国仅有16家涵盖文化旅游等多个行业门类的文化类上市企业,而其中就包括“演艺第一股”宋城演艺等浙江上市企业。

  2011年11月出台的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在3年内推动20家左右文化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或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成为全国文化企业上市最多的省份。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进入涉深水、闯险滩、啃硬骨头阶段,推动文化企业上市被提上了更重要的议事日程。

  2013年11月,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通过《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强调,要“加快推进文化产品交易平台、文化资本市场、文化产权市场建设”。

  2014年7月出台的《浙江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举措及工作项目》把“优化文化微观运营体系,深化‘事改企’,推进‘企改股’,鼓励‘股上市’,探索‘事建理’”,作为新一轮文化体制改 革的重要内容。

  2017年发布的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把文化 产业打造成为万亿级产业的意见》以及《关于推进文化浙江 建设的意见》都提出了“推进浙江出版集团、东海电影集团 等国有重点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浙江时代院线、浙江 出版传媒等上市步伐”的文化企业“股上市”目标。

  在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大背景下,浙江省更加重视资本市场发展,为加快推动文化企业上市、实现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创造了重要的机遇和条件。

  2017年10月省政府发布《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强调要巩固提升浙江在全国资本市场上的领先地位,建设金融强省,通过推动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2019年初,浙江进一步出台了以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一流企业为目标的“雄鹰行动”计划。这就把浙江资本市场发展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凤凰行动”计划与“雄鹰行动”计划的联动实施,对浙江省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有核心竞争力、国际市场占有率高、能够引领全球同行业的新经济企业产生了重要作用。

  实施“凤凰行动”计划以来至2020年底,浙江省境内A股上市公司数量已达517家,位居全国第二,涌现了巨星科技等一批通过并购做大做强的国内外知名上市公司。

  实现文化企业上市公司倍增,既是“凤凰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也是推动浙江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7年实施“凤凰行动”计划以来,浙江省围绕打造全国文化上市企业高地的新定位,进一步加大了文化企业的股改、辅导和上市的力度,把文化企业纳入“凤凰行动”计划 的重点培育名单库,提供改制上市“一站式”“专业化”各个环节的“绿色通道”服务。

  至2019年底,浙江省已有A股上市 文化企业41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一,100多家文化企业挂牌 新三板,涵盖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其中,除“演艺第一股” 宋城演艺、“电视剧第一股”华策影视、“电影第一股”华谊兄弟外,还有“报业第一股”浙数文化等众多明星上市文化企 业,形成了令人瞩目的“浙江文化板块”。

  2021年2月4日,以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和印刷为主业的浙版传媒首发上会。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资金融通、价格发现、资源配置等功能。文化企业上市有助于募集到较为充足的资金,并获得长期稳定的融资和再融资渠道,形成资金的良性循环,提升企业信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做优做强做大。通过上市,浙江文化企业获得了新的发展生机,在业务规模、营业盈利、业务拓展等方面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随着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逐步推进,政策红利的释放与资本源源不断投入,灵活便捷、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与金融合作模式逐步形成、文化金融生态环境日益优化,浙江省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融合发展速度日益加快,有效推动了浙江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文化业态的创新发展。浙江具有市场经济、民营经济的先发优势,民间资本雄厚、资本市场活跃,随着金融资本和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必将有一批“航母级”大企业在众多文化企业中脱颖而出。

  浙江的实践表明,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与文化经济政策产生的协同效应,不仅能够为文化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提供大量资金,而且也能够为新兴文化创意企业培育和成长提供风险资本。文化产业发展需要政府及相关机构通过建立发展专项资金、退税降费等方式对文化企业进行减负、提供资金,满足其融资需求,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而推动金融与文化产业融合,是推动文化产业市场化、专业化、资本化发展的关键因素,不仅能够有效破解文化企业投融资瓶颈,而且能促进文化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